
先说明一个关键事实:截至 2026 年 5 月,GB/T 3836.6《爆炸性环境 第 6 部分:由液浸型 "o" 保护的设备》最新有效版本为 2017 版,不存在 2021 版的第 6 部分。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布的是GB/T 3836.29-2021,针对的是非电气设备的液浸型 "k",二者保护对象和技术要求完全不同,请勿混淆。
本文将按照标准目录层级,全面解读 GB/T 3836.6-2017 的核心要求,这是目前所有电气类液浸型防爆设备设计、生产、认证和使用的唯一依据。
一、标准概述与核心变化
1.1 标准定位
本标准是 GB/T 3836《爆炸性环境》系列的第 6 部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由液浸型 "o" 保护的电气设备和元件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要求,替代了 2004 版的 "油浸型" 标准,将保护介质从单一矿物油扩展为多种绝缘液体。
1.2 与 2004 版的核心技术变化
•名称从 "油浸型" 改为 "液浸型",引入ob、oc 两个保护级别,对应不同的设备保护等级(EPL)
•新增隔离开关、开关装置等 4 个关键术语
•大幅完善保护液体的性能要求(第 5 章)
•新增最高温度试验和开关试验(第 6 章)
•首次增加选型安装、维护、修理检修的规范性附录
二、核心术语与保护级别
2.1 关键术语
•液浸型 "o":将电气设备或部件完全浸没在保护液体中,阻止点燃源引燃液面上方或外部爆炸性气体的防爆型式
•保护液体:能够隔绝爆炸性气体与潜在点燃源的绝缘液体
•密封 / 非密封设备:根据是否允许外部气体因液体热胀冷缩进入外壳区分
2.2 保护级别划分(核心)
保护级别 | 对应 EPL | 适用电压 | 安全要求 | 适用区域 |
ob | Mb/Gb | ≤11kV(交 / 直流) | 正常工作 + 预期故障条件下均无点燃能力 | 1 区、2 区及煤矿井下 |
oc | Gc | ≤15kV(交 / 直流) | 正常工作 + 预期经常出现的故障条件下无点燃能力 | 仅 2 区 |
三、结构要求(第 4 章,重中之重)

4.1 开关装置限制
•仅允许交流电压,直流电压严禁使用开关装置
•ob 级开关装置工作电压≤1.0kV(特殊情况≤6.6kV)
•额定容量 > 2kVA 的 ob 级开关、>10kVA 的 oc 级开关,必须通过开关试验验证防爆性能
4.2 浸入深度要求(强制)
所有带电部件必须浸没在最低允许液位以下,深度随电压升高而增加:
电压等级 | 无开关装置 | 有开关装置(仅交流) |
≤50V | 3mm | 10mm |
≤250V | 5mm | 15mm |
≤1000V | 10mm | 20mm |
≤10000V | 25mm | 50mm |
4.3 液位显示与安全联锁
•所有设备必须配备清晰的液位显示装置,永久标注最高 / 最低液位
•ob 级带开关装置的设备:必须安装液位安全联锁,液位低于最低值时自动切断电源
•远程液位显示器的开关元件必须低于传感器元件至少规定浸入深度
4.4 外壳设计要求
•密封外壳:必须配备泄压装置(动作压力≥10kPa),永久密封的外壳需标注 "不能修理"
•非密封外壳:必须配备带干燥剂的呼吸装置,排出口向下且防护等级≥IP66
•所有排液装置必须使用特殊紧固件,防止意外松动
4.5 温度限制(双重保险)
1.表面温度:与爆炸性环境接触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温度组别限值,任何情况下≤200℃,I 类煤矿设备≤150℃
2.液体闪点:保护液体的闭口杯闪点必须比液体自由表面温度和内部元件温度至少高 25K
四、保护液体要求(第 5 章,防爆核心)
4.1 允许使用的保护液体
•符合 GB 2536 的矿物绝缘油(I 类煤矿设备禁用)
•符合 GB/T 21218 的硅绝缘液体
•符合 IEC 61099 的合成有机酯溶液(T1 型)
4.2 强制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 要求值 | 测试标准 |
燃点 | ≥300℃ | GB/T 3536 |
25℃运动粘度 | ≤100mm²/s | GB/T 30515 |
电气击穿强度 | ≥30kV | GB/T 507 |
25℃体积电阻率 | ≥1×10¹²Ω·m | GB/T 5654 |
凝固点 | ≤-30℃且≤最低环境温度 - 10K | GB/T 3535 |
含水量 | ≤33ppm | IEC 60814 |
五、试验要求(第 6 章,认证关键)
5.1 型式试验(必做)
1.密封外壳过压试验:ob 级大容量开关设备施加 4 倍泄压装置压力,其他设备 1.5 倍,最低 150kPa,保持 60s 无损坏
2.降压试验:24 小时内压力上升不超过 5%
3.最高温度试验:ob 级设备在 110% 额定电流下测试,oc 级在 100% 额定电流下测试
4.开关试验:在最低液位下进行,试验后液体击穿强度仍≥30kV
5.2 例行试验(每台必做)
•密封外壳:过压试验 + 降压试验(焊接外壳可免做过压试验)
•非密封外壳:150kPa 过压试验(焊接外壳可免做)
六、标志与使用说明书(第 7-8 章)
6.1 强制附加标志
除 GB/T 3836.1 规定的通用标志外,必须增加:
•使用的保护液体名称 / 型号
•泄压装置设定值(如有)
•保护液体最高 / 最低液位
•充液温度条件
•永久密封外壳标注 "外壳永久密封,不能修理"
6.2 使用说明书必备内容
•保护液体更换周期和详细规格
•隔离开关和分接选择器的使用说明
•呼吸装置干燥剂的维护要求
•开关动作一定次数或故障电流断开后,液体的清洁 / 更换要求
七、规范性附录(强制执行)
7.1 选型与安装(附录 A)
•ob 级设备可用于要求 Mb、Gb、Gc 的区域
•oc 级设备仅可用于要求 Gc 的区域
•严禁现场直接布线,必须通过绝缘套管连接,且连接部分需采用其他防爆型式保护
7.2 维护要求(附录 B)
•定期检查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按规定更换干燥剂和保护液体
•永久密封外壳不得打开,否则防爆性能失效
7.3 修理与检修(附录 C)
•密封外壳内的设备禁止任何修理、检修和改造
•可打开外壳的设备,只能进行制造商说明书允许的操作
八、常见误区提醒
1.❌ 混淆液浸型 "o"(电气设备)和液浸型 "k"(非电气设备):二者标准不同,不能通用
2.❌ 用普通变压器油代替防爆保护液体:必须满足本标准第 5 章的所有性能要求
3.❌ 忽略液位联锁:ob 级带开关设备必须安装自动断电联锁,否则无法通过认证
4.❌ 现场直接布线:液浸型设备不允许现场直接引入电缆,必须采用间接连接

